第五期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上) 目 录 第八十一章 以死相逼违心愿 即使结婚也枉然 第八十二章 赠予财产系专有 离婚别分需尊重 第八十三章 丈夫偷卖财产 妻子诉请保护 第八十四章 巨额负债未同认 超常借款自担责 第八十五章 人损获赔属专有 离婚不能享分割 第八十六章 骗得一时婚配 谎破泪流无益 第八十七章 登记发证日期异 婚姻关系有法定 第八十八章 妻子代理有效 丈夫退货无门 第八十九章 离婚冷静期已过 不再申请视撤回 第九十章 诉讼离婚要审慎 设立冷静一年期
第八十一章 以死相逼违心愿 即使结婚也枉然
【疑难困惑】宗然对美女林凌一见钟情,强烈催逼林凌:你要是不同意跟我结婚,我马上就死在你面前;林凌惊慌失措,只好违心地办理结婚登记。林凌后悔不已,该咋办法呢?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律师释法】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内容,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宗然以死胁迫林凌结婚,显然与结婚自由精神相悖,林凌可依法请求撤销该婚姻。
第八十二章 赠予财产系专有 离婚别分需尊重
【疑难困惑】父亲将两套古籍善本赠予女儿专有。女儿离婚时,丈夫坚持这两套古籍善本属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分割。女儿该咋办呢?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律师释法】赠予特指受赠人专有的,为受赠人单独所有。这两套古籍善本应归女儿个人所有。
第八十三章 丈夫偷卖财产 妻子诉请保护
【疑难困惑】青良迷恋赌博恶习,经常偷卖夫妻共同财产。其妻以泪洗面 ,但又不愿离婚。其妻咋办呢?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律师释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均不能随意处置共同财产;本案中,妻子可诉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八十四章 巨额负债未同认 超常借款自担责
【疑难困惑】邱查儿为使包养小三喜心,不惜巨额负债供奢侈。邱查儿与妻子离婚时,要求妻子共同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20万元借款清偿。妻子该咋办呢?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释法】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邱查儿120万元借款由其个人清偿,与妻子无关。
第八十五章 人损获赔属专有 离婚不能享分割
【疑难困惑】石富贵因遭遇车祸,导致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遭到妻子嫌弃。妻子提出离婚,要求平均分割石富贵的残疾赔偿款。石富贵咋办呢?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律师释法】石富贵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离婚时不能主张分割。
第八十六章 骗得一时婚配 谎破泪流无益
【疑难困惑】阳伟为获得婚姻机会,故意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和不能生育的缺陷;婚后,阳伟认为生米煮成熟饭,告诉妻子婚前疾病缺陷。妻子听后,立即申请撤销婚姻;阳伟痛哭流涕。法院咋判呢?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律师释法】患有重大疾病、生育缺陷的一方,婚前如实告诉对方,其婚姻有效;法律否定的是隐瞒欺骗建立婚姻关系。本案中,法院将有可能支持妻子撤销婚姻申请。
第八十七章 登记发证日期异 婚姻关系有法定
【疑难困惑】刘四位与张丽芳于七月七日去民政部门办理完毕结婚登记;但因民政系统故障,导致七月八日才能拿到结婚证。该如何确立这对夫妻的婚姻关系日期?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律师释法】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是对《婚姻法》第8条“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的修正;刘四位与张丽芳的婚姻关系确立于七月七日。
第八十八章 妻子代理有效 丈夫退货无门
【疑难困惑】黎丽为给丈夫周春10周年婚庆惊喜,特以周春名义订制了一套高档西服。西服到手之后,周春以未经本人同意,要求退货。周春能退货吗?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律师释法】这是典型的“家事代理权”争议,妻子黎丽与善意且无过失的第三人为丈夫周春订制高档西服,合法有效,不能退货。
第八十九章 离婚冷静期已过 不再申请视撤回
【疑难困惑】赖斌夫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告诉他们:需等待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后该咋办呢?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释法】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赖斌夫妻可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或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有利于婚姻关系维护。
第九十章 诉讼离婚要审慎 设立冷静一年期
【疑难困惑】程戴琳夫妻因琐事经常争吵,程戴琳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程戴琳什么时候可再次诉讼离婚?
【民法典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释法】俗称“诉讼离婚冷静期”,即判决不准离婚后;程戴琳夫妻又分居满一年,可再次诉讼离婚。